瓦斯信息傳輸
制度根據省局關于瓦斯監測監控有“四條
標準” ,特制定本
制度:
1、監控室維修人員必須保證井下各測點、 各個傳感器正常工作,能正確傳輸真實、可靠的實時數據。
2、井下實時數據上傳標定后,經山西省
煤礦瓦斯網絡系統逐級上傳到市、省局監控中心。
3、對實時數據上傳過程中的報警, 系統故障, 上傳中斷等情況,監控室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處理。
4、監控室必須堅持 24 小時值班
制度,如發現數據無故不能及時上傳,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對各種不正常情況一定及時認真記錄,以備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