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通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是抽放隊日常工作的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抽放隊各項工作的技術保障。
第三條 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協助區分管領導抓好抽放隊技術管理工作;
二、負責礦井抽放工作計劃及相關管理措施、規程的制定,并貫徹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和措施;
四、及時掌握井上、下抽放區域氣體變化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制定相關措施與方案,掌握上、下抽放設備與管路情況,并留有臺帳記錄;
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六、配合抽放隊長完善分管隊組內各崗位的崗位責任制、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第四條 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抽放隊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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