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匯報制度(2021)
1、各隊根據公司當日生產計劃及調度會安排,組織本班生產。
2、對領導及調度會議上安排的工作,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的,應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3、區隊正職保持24小時手機開通,有事不能到公司必須提前向分管領導、調度室請假,并指定專職隊干負全責。違者一次罰款500元。
4、各生產單位地面值班與井下帶班隊干執行每班三匯報。即班初、班中、班末匯報。嚴厲打擊班中出現的少報、胡報、瞞報,遲報現象,違者每次處罰200---500元。
5、各重要崗位(主通風機房、主排水泵房、變電所)執行每班三匯報制度,每缺少一次處罰100元。
6、機關入井跟班人員執行每班三匯報制度,主要匯報安全檢查情況、現場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有毒有害氣體檢查情況及與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情況等。每缺少一次罰款100元。
7、當井下進行重點工程施工或生產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及發生災害、事故時,各隊帶班人員需隨時與調度室保持聯系,及時匯報安全生產情況,以便迅速組織安排搶險和恢復安全生產工作。
8、此制度以調度匯報錄音為準,考核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者,處罰200元。
上一篇:調度會議制度(2021)
下一篇:調度員管理制度(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