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火災事故搶險救援演習人員撤離、核對程序
工作面火災事故搶險救援演習人員撤離、核對程序
一、搶險救援演習人員撤離、核對程序
1、工作面工作人員接到調度瓦斯事故撤人通知(演習開始),跟班隊長(班長)立即組織人員按照“災防計劃”或“作業規程”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退。
2、調度室做好井下人員的清查工作,每10分鐘提取一次災害涉及范圍的單位人員入井數量、升井人數匯報給調度室,直至演習結束。
3、檢身房值班人員在井口清點各區隊撤退人員,隨時向指揮部匯報(撤出人員、剩余人員等情況)。
4、跟班隊長(班長)立即組織人員按照“災防計劃”或“作業規程”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退。
5、跟班安全員和礦長清點撤退人員,隨時向指揮部匯報(撤出人員、剩余人員等情況)。
6、調度室、機電隊、通防新等單位及參加演習的單儉,在井口認真核對參與演習人員的升、入井信息,實現下井人數匯報、下井打卡考勤與礦燈、自救器領取的三對號(注意分清演習人員與正常生產、值班人員),演習開始后每10分鐘向搶險指揮部回報一次。發現井下作業人員(演習人員)沒有升井要立即報告搶險指揮部。
7、待人員全部撤離,人員數目核對無誤后,演習結束。
二、演習記錄
1、接到指揮部的電話指令
記錄內容:指令發布人、發布時間、接令人等內容的原始記錄完整
2、根據指令,第一次匯報井下災害地點的人員清查情況
記錄內容:匯報數據、匯報人、接報人、具體數據等內容原始記錄
3、從演習至結束:每10分鐘匯報一次井下清點人數
記錄內容:匯報數據、匯報人、接報人、具體數據等內容原始記錄
4、作業地點撤人名單
記錄內容:撤人名單、人數、目前井下人數;與礦燈房核對升井人員的具體號碼;從接指令到人員撤出的所需時間的原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