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現場處置方案
煤礦瓦斯、煤塵爆炸現場處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1) 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2) 瓦斯、煤塵爆炸產生高溫、高壓沖擊波,摧毀巷道,產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是礦井最嚴重的災害,可能導致礦毀人亡。
1.2 事故波及范圍
主、副井開拓工作面,地面設施(如絞車房、風機房)
1.3 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開拓面最容易發生爆炸的地點主要是掘進頭,一旦該地點發生爆炸,將引起工作面瓦斯參與爆炸,由于空氣震動,煤塵也參與爆炸,擴大災害范圍,直接影響礦井安全。
1.4 引發事故的因素
(1)未執行瓦斯檢查制度造成瓦斯積聚。
(2)未及時處理局部積聚的瓦斯。
(3)開拓掘進面違規放炮,引燃瓦斯煤塵。
(4)各轉載點噴霧設施不完善,造成煤塵飛揚,達到爆炸濃度。
(5)裝煤巖未進行灑水,導致煤塵飛揚。
2 現場救災指揮部及職責
救災指揮部下設七個組,分別為搶險救災組、技術專家組、物資供應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
2.1 搶險救災組與職責、任務
(1)搶險救災組
組長:生產副礦長
成員:礦山救護隊人員、開拓隊人員、運輸隊人員、瓦檢隊人員、機電隊人員
(2)職責和任務
聽到指揮部命令后,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主要負責現場搶救工作。
2.2 技術專家組與職責、任務
(1)技術專家組
組長:技術副礦長
成員:通風科、機電科、生產技術科成員
(2)職責和任務
研究制定搶救技術方案和措施,解決事故搶救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2.3 物資供應組與職責、任務
(1)物資供應組
組長:安全生產調度室主任
成員:調度員、地面保潔人員、運行班人員
(2)職責與任務
保證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2.4 警戒保衛組與職責、任務
(1)警戒保衛組
組長:保衛科長
成員:保衛科所有成員、安全員
(2)職責和任務
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維持等工作。
2.5 醫療救護組與職責、任務
(1)醫療救護組
組長:衛生院院長
成員:衛生院所有成員
(2)職責和任務
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
2.6 后勤保障組與職責、任務
(1)后勤保障組
組長:企業管理科科長
成員:企管科成員
(2)職責與任務
負責車輛調度及后勤保障工作
2.7善后處理組與職責、任務
(1)善后處理組
組長:安全副礦長
成員:安全科值班人員、企業管理科人員
(2) 職責和任務
①安全科負責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制定對應的防范措施。
②企管科負責對傷亡家屬的安撫和補償等善后處理事宜。
3 應急處置
3.1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程序
(1)礦井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要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井下被困人數等情況。
(2)礦調度室接到報警后,匯報值班礦長,由值班礦長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同時調度室要立即通知礦山救護隊搶險救援。
(3)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迅速到調度室集中,研究制定搶救方案,并迅速搶險救援。
(4)礦井災害事故達到三級響應標準時,啟動集團公司應級預案。
3.2 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 迅速撤人
(1)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后,在礦山救護隊及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避災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在撤離時要設法切斷災區電源。
(2)遇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躲避硐中等候營救。
(3)礦調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員,上井人員和被困人員的數量及被困人員姓名。
3.2.2 偵察
救護隊到達礦井后,礦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合救護隊人員進行偵察工作,準確探明瓦斯煤塵事故的性質、原因、范圍、被困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風、瓦斯等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3.2.3 搶救
(1)盡快恢復原有的通風系統,加大風量,排除瓦斯煤塵爆炸后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
(2)清除巷道的堵塞物,以便于救人。救援人員穿過支架破壞地區,或昌落堵塞地區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人員在這些地點的往返安全。
(3)尋找火源,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4)災區救援人員要集中力量搶救遇難人員,應多帶自救器或備用呼吸器,以保證遇難者安全脫險,立即切斷災區電源,注意停電操作,應由災區以外配電點進行,以防斷電火花引爆煤塵或瓦斯。
(5)醫療救護組要對受傷人員緊急醫療救治。醫療救護組無法救治時,應及時將傷員轉院治療。
3.3報警電話及救援單位聯系方式
(1)調度室 安全科:8080 8064
(2) 值班礦長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向救護隊匯報
(3) 礦長(見附件)
(4) 副礦長(見附件)
(5)應急指揮部成員(見附件)
4 注意事項
4.1 佩戴過濾式自救器注意事項:
(1)在井下工作,當發現有火災或瓦斯爆炸現象時,必須立即佩用自救器,撤離現場。
(2)佩用自救器時,當空氣中一氧化碳濃度達到或超過0.5%,吸氣時會有些干、熱的感覺,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F象。必須佩用到安全地帶,方能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熱感覺而取下。
(3)佩用自救器撤離時,要求勻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勻。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夾、口具或通過口具講話。
(4)在佩用自救器時,因外殼碰癟,不能取出過濾罐,則帶著外殼也能呼吸。為了減輕牙齒的負荷可以用手托住罐體。
(5)平時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許當座墊用,防止漏氣失效。
4.2 偵察時要帶有干粉滅火器,發現明火或其他可燃物燃燒時應千方百計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
4.3 如果發生局部地點瓦斯煤塵爆炸,要立即停止受波及范圍人員作業,迅速安排受災人員撤到進風側。如條件允許,必須馬上組織機電人員安設局扇,沖散有害氣體,創造救援環境,供給受災人員新鮮空氣,最大限度降低傷亡程度。
4.4 如果發生大的瓦斯煤塵爆炸,可能造成巷道嚴重的冒頂和通風系統的破壞,爆炸點進回風側會積聚大量的有害氣體。因此爆炸發生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從新鮮風流中撤出,如撤退困難要在較安全的地點等待救援。
4.5 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如發生小型爆炸,掘進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壞,遇險礦工未受直接傷害或受傷不重時,應立即打開隨身攜帶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災巷道到達新鮮風流中。對于附近的傷員,要協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幫助撤出危險區;不能行走的傷員,在靠近新鮮風流30—50m范圍內,要設法抬運到新鮮風流中,如距離遠,則只能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運。撤出災區后,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如發生大型爆炸,掘進巷道遭到破壞,退路被阻,但遇險礦工受傷不重時,應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計疏通,應坐在支護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條件建立臨時避難硐室,相互安慰、穩定情緒,等待救助,并有規律的發出呼救信號。對于受傷嚴重的礦工要基數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靜臥待救。并且要利用壓風管道、風筒等改善避難地點的生存條件。
4.6 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1)派出警戒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控制,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進入,待現場勘查完畢,得到撤回命令后方可解除警戒。
(2)現場勘查完畢后,組織人員清理現場。
(3)組織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盡快處理事故。
(4)迅速補充各種應急物資和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