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門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管理對象 風門 主要責任人 密閉班班長
直接管理人員 通風隊副隊長 監管人員 通風隊長
管理標準 每組風門不少于2道,行車風門間距不小于10m,行人風門間距不小于5m。入排風巷道之間的風門設反向風門,數量不少于2道;
風門能自動關閉;
礦井總回風和采區回風系統的風門閉鎖裝置完好;
門框四周接觸嚴密,門扇平整不漏風,門扇與門框不歪扭;
永久風門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墻體厚度不小于0.5m,嚴密不漏風;
風門墻垛平整,墻體無裂縫、重縫和空縫;
臨時風門采用木質材料建筑時,立柱規格不小于120mm×120mm,木板厚度不小于30mm,魚鱗式搭接,其壓茬寬度不得小于20mm,用灰、泥勾縫或滿抹,嚴密不漏風;
行人風門規格為1m×1.6m,行車風門規格為2.9m×3.6m,推拉風門規格為4.5m×2.95m。
責任措施 密閉班班長:
1、設施的施工確保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施工措施、操作規程及質量要求施工;
3、在風門施工、門扇安裝過程中,通風質量驗收員對施工過程進行檢查,風門門扇安裝完畢后進行驗收,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管理措施 通風隊副隊長對每一道新砌筑安裝的風門都要進行一次檢查驗收,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質量不符合規定時對通風班班長給予相應的處罰。
監管措施 通風隊長:
1、負責設施施工完畢后的驗收工作;
2、監督檢查礦井采掘、通風、運輸、機電、礦井防火、防治水等生產系統、生產環節的安全穩定和可靠性,保證礦井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