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壓力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1 21:35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工作面壓力 主要責任人 液壓支架工
直接管理人員 綜采隊帶班隊長 監管人員 安監員
管理標準 1、壓力自動監測儀的正常壓力值在24-40MP之間;
2、當工作面來壓時,壓力自動監測儀最高值不得超過40MP 。
責任措施 液壓支架工接班后必須檢查工作面的整體壓力情況。
管理措施 綜采隊帶班必須監督液壓支架工(推溜)。
監管措施 安監員根據管理標準,對責任人落實管理標準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的,要及時要求整改,并按照《安家嶺一號井工礦處罰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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