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2·23”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2022 年2月23日13時04分,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以下簡稱告成煤礦)發生一起其他(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18.51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辦《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安委辦〔2021〕4號)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干規定》(礦安〔2021〕166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礦安〔2023〕7號)等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南局會同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6日,對告成煤礦“2·23”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行政處罰等意見的落實情況開展了評估,并邀請鄭州市監察委員會派員參加,同步對告成煤礦和鄭州煤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鄭煤集團)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過程
在聽取了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關于本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匯報后,評估工作組按照評估工作方案要求,通過采取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和走訪核查的方式開展了評估工作,并深入告成煤礦井下現場查看了主井裝載硐室防護欄、視頻探頭加裝情況,赴鄭煤集團白坪煤業有限公司抽查了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情況,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以及處理等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形成了總體評估意見,指出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工作建議。
二、總體評估意見
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基本能夠按照事故結案通知和事故調查報告要求,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見進行了落實,但在落實過程中存在不細致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整改。
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按期繳納了行政罰款;有關責任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被予以撤銷或暫停。
鄭州市監察委員會同步對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認為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的處理意見已落實到位。
三、重點評估內容
(一)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情況
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加強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在主井裝載硐室定量斗上方溜煤筒與給煤機之間觀察孔處加裝防護欄,防止人員墜入定量斗。在主井裝載硐室加裝視頻探頭,實時監測作業人員工作情況,防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落實情況:2023年2月15日,評估工作組入井進行了現場核實,告成煤礦已按要求在主井裝載硐室定量斗上方溜煤筒與給煤機之間觀察孔處加裝防護欄,在主井箕斗裝載位置、給煤機后方、定量斗裝載口上方等3個地點分別安裝了視頻監控,可以實時監測現場作業情況。
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強化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組織開展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的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新組織對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進行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落實情況:2022年3月15日,告成煤礦分別組織對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及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進行了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了管控措施,編制了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3月17日至18日,分別組織對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及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42條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遵章守規行為。加強機電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遵章守規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強化對1到2人操作的主井裝載硐室、主通風機房等崗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教育培訓,做到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作業,杜絕違章作業屢禁屢犯。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警示教育,反思事故教訓,警鐘長鳴,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落實情況:告成煤礦組織礦井單崗、雙崗作業人員圍繞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違章行為認定標準等方面進行了教育培訓及考試,舉辦了輔助運輸新裝備技術培訓班、智能化掘進技術研討培訓班、礦井供電管理技術培訓班,開展了采掘電鉗工、綜采維修電工、電氣防爆檢查工技術比武活動;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領導干部安全責任聯系分包制度》,修訂了《井下電氣管理制度》《軌道運輸管理制度》《機電設備管理制度》《機電設備設施安裝管理制度》,每月針對設備、供電、斜坡等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排名考核,獎優罰劣;制定了《告成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專項培訓實施方案》,邀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南局安全培訓中心來礦開展了警示教育培訓。
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加強機電運輸安全管理。鄭煤集團要深刻吸取機電運輸事故教訓,督促所屬煤礦開展機電運輸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重要崗位及關鍵環節的現場管理,避免漏管失控,守牢現場作業安全底線。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搞形式、走過場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問責,實名通報、曝光,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落實情況:鄭煤集團對所屬9對煤礦進行了機電運輸專項安全風險辯識,每月組織對直管煤礦開展機電裝備評定暨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督促所屬9對煤礦針對告成煤礦“2.23”事故開展了機電運輸專項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并對有關煤礦進行了現場抽查;制定下發了《大坡度膠帶運輸機防滾落管理措施指導意見》等6份指導性文件,開展固定設備及運輸、排水系統和防爆電氣、主提升等專項檢查活動4次;實施安全責任倒查追責問責,2022年共約談機電運輸系統有關人員4人。
(二)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告成煤礦有關情況:制定了管理人員安全結構工資和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制度,印發了《2023年機電運輸工作要點的通知》,補充修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545項,完善機電運輸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106項;開設了“告成新曲”礦報警示教育專版,每月開展1次安全生產“大討論、大反思”活動,推行礦領導分包聯系制度,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周檢評比和月度紅黃旗競賽活動等。
2.鄭煤集團有關情況:開展了為期1個月事故警示教育,印發了《安全生產紅線管理規定》《鄭煤集團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管理辦法(試行)》《關于2022年包礦和駐礦盯守工作的通知》;成立了11個包礦和駐礦盯守工作專班,每月包礦督導檢查不少于2次,每天派人24小時駐礦。
(三)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意見的落實情況。
1.事故處理意見提出:告成煤礦對“2·23”其他事故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告成煤礦處50萬元的罰款。
落實情況:2022年4月26日,告成煤礦繳納了50萬元的罰款,票據號碼為0004108851.
2.事故處理意見提出:告成煤礦副礦長楊江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處上一年年收入20%的罰款;告成煤礦礦長陳輝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落實情況:2022年5月16日,楊江波、陳輝的罰款均已繳納到位,票據號碼分別為0004108856、0004108854。
3.事故處理意見提出:撤銷楊江波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暫扣陳輝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落實情況:2022年3月24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關于對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2·23”其他事故責任人員證件處理的通知》(豫工信煤發函〔2022〕69號),撤銷或暫停了以上人員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四、主要問題和工作建議
(一)主要問題
1.告成煤礦對機電運輸系統單崗作業人員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的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內容與崗位實際結合不緊密。
2.告成煤礦風險辨識管控工作存在差距,如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中辨識出的“處理給煤機煤倉囤倉”重大安全風險為兩項,實際應為同一項風險;“2·23”事故安全風險辨識出的裝載硐室的重大安全風險在管控消除后未填寫消除臺賬。
3.事故發生后,鄭煤集團未切實強化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又發生新鄭煤電公司“6·16”事故、磴槽煤礦“2·11”事故;追責、問責力度小,因機電運輸問題約談4人,僅1人有約談記錄。
(二)工作建議
1.告成煤礦要根據礦井安全風險、崗位特點、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配強培訓管理人員,保障培訓投入,保證培訓時間,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精準培訓。
2.告成煤礦要嚴格按照《河南省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定》(豫安委辦〔2020〕54號)等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風險辨識評估及分級管控制度,科學制定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精準編制風險管控清單,制定針對性管控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跟蹤落實管控情況,及時準確填寫相關臺賬,確保風險管控到位。
3.鄭煤集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提升機電運輸管理水平,嚴防同類事故反復發生。督促所屬煤礦認真做好機電運輸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調校、試驗等工作,確保各類設備安全、穩定;加強對機電運輸管理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對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等行為,要嚴厲進行追責、問責。
附件1:問題清單
附件2:工作建議清單
附件3:經驗做法清單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
“2·23”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
2023年2月20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安委辦《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安委辦〔2021〕4號)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加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若干規定》(礦安〔2021〕166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礦安〔2023〕7號)等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南局會同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6日,對告成煤礦“2·23”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行政處罰等意見的落實情況開展了評估,并邀請鄭州市監察委員會派員參加,同步對告成煤礦和鄭州煤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鄭煤集團)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過程
在聽取了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關于本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匯報后,評估工作組按照評估工作方案要求,通過采取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和走訪核查的方式開展了評估工作,并深入告成煤礦井下現場查看了主井裝載硐室防護欄、視頻探頭加裝情況,赴鄭煤集團白坪煤業有限公司抽查了機電運輸安全管理情況,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以及處理等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形成了總體評估意見,指出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工作建議。
二、總體評估意見
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基本能夠按照事故結案通知和事故調查報告要求,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意見進行了落實,但在落實過程中存在不細致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整改。
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按期繳納了行政罰款;有關責任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被予以撤銷或暫停。
鄭州市監察委員會同步對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認為對有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的處理意見已落實到位。
三、重點評估內容
(一)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情況
1.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加強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在主井裝載硐室定量斗上方溜煤筒與給煤機之間觀察孔處加裝防護欄,防止人員墜入定量斗。在主井裝載硐室加裝視頻探頭,實時監測作業人員工作情況,防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落實情況:2023年2月15日,評估工作組入井進行了現場核實,告成煤礦已按要求在主井裝載硐室定量斗上方溜煤筒與給煤機之間觀察孔處加裝防護欄,在主井箕斗裝載位置、給煤機后方、定量斗裝載口上方等3個地點分別安裝了視頻監控,可以實時監測現場作業情況。
2.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強化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組織開展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的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新組織對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進行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落實情況:2022年3月15日,告成煤礦分別組織對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及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進行了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了管控措施,編制了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3月17日至18日,分別組織對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及機電系統零、散、偏崗位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42條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
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遵章守規行為。加強機電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遵章守規意識,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強化對1到2人操作的主井裝載硐室、主通風機房等崗位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教育培訓,做到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作業,杜絕違章作業屢禁屢犯。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警示教育,反思事故教訓,警鐘長鳴,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落實情況:告成煤礦組織礦井單崗、雙崗作業人員圍繞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違章行為認定標準等方面進行了教育培訓及考試,舉辦了輔助運輸新裝備技術培訓班、智能化掘進技術研討培訓班、礦井供電管理技術培訓班,開展了采掘電鉗工、綜采維修電工、電氣防爆檢查工技術比武活動;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領導干部安全責任聯系分包制度》,修訂了《井下電氣管理制度》《軌道運輸管理制度》《機電設備管理制度》《機電設備設施安裝管理制度》,每月針對設備、供電、斜坡等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排名考核,獎優罰劣;制定了《告成煤礦事故警示教育專項培訓實施方案》,邀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河南局安全培訓中心來礦開展了警示教育培訓。
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出:加強機電運輸安全管理。鄭煤集團要深刻吸取機電運輸事故教訓,督促所屬煤礦開展機電運輸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重要崗位及關鍵環節的現場管理,避免漏管失控,守牢現場作業安全底線。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對搞形式、走過場的,一經發現嚴肅追責問責,實名通報、曝光,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落實情況:鄭煤集團對所屬9對煤礦進行了機電運輸專項安全風險辯識,每月組織對直管煤礦開展機電裝備評定暨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督促所屬9對煤礦針對告成煤礦“2.23”事故開展了機電運輸專項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并對有關煤礦進行了現場抽查;制定下發了《大坡度膠帶運輸機防滾落管理措施指導意見》等6份指導性文件,開展固定設備及運輸、排水系統和防爆電氣、主提升等專項檢查活動4次;實施安全責任倒查追責問責,2022年共約談機電運輸系統有關人員4人。
(二)告成煤礦和鄭煤集團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告成煤礦有關情況:制定了管理人員安全結構工資和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制度,印發了《2023年機電運輸工作要點的通知》,補充修訂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545項,完善機電運輸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106項;開設了“告成新曲”礦報警示教育專版,每月開展1次安全生產“大討論、大反思”活動,推行礦領導分包聯系制度,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周檢評比和月度紅黃旗競賽活動等。
2.鄭煤集團有關情況:開展了為期1個月事故警示教育,印發了《安全生產紅線管理規定》《鄭煤集團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考核管理辦法(試行)》《關于2022年包礦和駐礦盯守工作的通知》;成立了11個包礦和駐礦盯守工作專班,每月包礦督導檢查不少于2次,每天派人24小時駐礦。
(三)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意見的落實情況。
1.事故處理意見提出:告成煤礦對“2·23”其他事故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告成煤礦處50萬元的罰款。
落實情況:2022年4月26日,告成煤礦繳納了50萬元的罰款,票據號碼為0004108851.
2.事故處理意見提出:告成煤礦副礦長楊江波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處上一年年收入20%的罰款;告成煤礦礦長陳輝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落實情況:2022年5月16日,楊江波、陳輝的罰款均已繳納到位,票據號碼分別為0004108856、0004108854。
3.事故處理意見提出:撤銷楊江波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暫扣陳輝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落實情況:2022年3月24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關于對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2·23”其他事故責任人員證件處理的通知》(豫工信煤發函〔2022〕69號),撤銷或暫停了以上人員的煤礦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四、主要問題和工作建議
(一)主要問題
1.告成煤礦對機電運輸系統單崗作業人員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的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內容與崗位實際結合不緊密。
2.告成煤礦風險辨識管控工作存在差距,如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中辨識出的“處理給煤機煤倉囤倉”重大安全風險為兩項,實際應為同一項風險;“2·23”事故安全風險辨識出的裝載硐室的重大安全風險在管控消除后未填寫消除臺賬。
3.事故發生后,鄭煤集團未切實強化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又發生新鄭煤電公司“6·16”事故、磴槽煤礦“2·11”事故;追責、問責力度小,因機電運輸問題約談4人,僅1人有約談記錄。
(二)工作建議
1.告成煤礦要根據礦井安全風險、崗位特點、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配強培訓管理人員,保障培訓投入,保證培訓時間,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精準培訓。
2.告成煤礦要嚴格按照《河南省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定》(豫安委辦〔2020〕54號)等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風險辨識評估及分級管控制度,科學制定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精準編制風險管控清單,制定針對性管控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跟蹤落實管控情況,及時準確填寫相關臺賬,確保風險管控到位。
3.鄭煤集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提升機電運輸管理水平,嚴防同類事故反復發生。督促所屬煤礦認真做好機電運輸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調校、試驗等工作,確保各類設備安全、穩定;加強對機電運輸管理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對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等行為,要嚴厲進行追責、問責。
附件1:問題清單
附件2:工作建議清單
附件3:經驗做法清單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礦
“2·23”其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實情況評估工作組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問題清單
單位 | 問題與不足 |
煤礦企業 | 1.事故發生后,鄭煤集團未切實強化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又發生新鄭煤電公司“6·16”事故、磴槽煤礦“2·11”事故;追責、問責力度小,因機電運輸問題約談4人,僅1人有約談記錄。 |
煤 礦 | 1.告成煤礦對機電運輸系統單崗作業人員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方面的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內容與崗位實際結合不緊密。 2.告成煤礦風險辨識管控工作存在差距,如礦井《原煤生產儲裝運系統安全風險管控清單》中辨識出的“處理給煤機煤倉囤倉”重大安全風險為兩項,實際應為同一項風險;“2·23”事故安全風險辨識出的裝載硐室的重大安全風險在管控消除后未填寫消除臺賬。 |
附件2
工作建議清單
單位 | 工作建議 |
煤礦企業 | 1.鄭煤集團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提升機電運輸管理水平,嚴防同類事故反復發生。督促所屬煤礦認真做好機電運輸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調校、試驗等工作,確保各類設備安全、穩定;加強對機電運輸管理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對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未及時消除風險隱患等行為,要嚴厲進行追責、問責。 |
煤 礦 | 1.告成煤礦要根據礦井安全風險、崗位特點、人員素質等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配強培訓管理人員,保障培訓投入,保證培訓時間,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崗位的精準培訓。 2.告成煤礦要嚴格按照《河南省煤礦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規定》(豫安委辦〔2020〕54號)等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風險辨識評估及分級管控制度,科學制定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精準編制風險管控清單,制定針對性管控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跟蹤落實管控情況,及時準確填寫相關臺賬,確保風險管控到位。 |
附件3
經驗做法清單
單位 | 經驗做法 |
煤礦企業 | 1.鄭煤集團公司要求所屬各礦總工程師每月底牽頭組織技術管理人員,開展采、掘、擴修工作面瓦斯、水害、頂板和機電運輸保護等為主的風險辨識 、技術審查、安全評估工作,辨識和排查下月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由集團公司評估審核,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管控。 |
煤 礦 | 1.推行“崗位安全三確認”作業法。井下固定崗位設立“崗位安全三確認”牌板(風險管控確認、交接班確認、手指口述確認),帶班礦領導及周檢、夜查人員對現場職工掌握情況進行提問,對掌握熟練人員進行物質獎勵,將被動的安全操作要求和主動的“安全預想”有機結合,讓職工做“本質安全人”,切實做到安全關口前移。 2.告成煤礦推廣開關閉鎖、操作設備上鎖及加裝身份識別裝置,防止非本崗位人員私自操作電氣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