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技術主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防塵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技術主管,全面負責防塵區的技術管理工作。
第三條 技術主管切實履行好16項安全工作職責。
1、組織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責任清單,明確各崗位的主要職責和具體事項。
2、組織參與建立防塵區安全到崗工程體系,建立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每月對安全到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
3、組織參與建立防塵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安排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安全未知危險因素辨識預控管理體系工作并制定計劃表組織實施,每月組織制定月度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重點,每月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
4、負責全區技術管理的檢查考核工作,按時通報檢查情況。抓好防塵區技術管理工作,按標準要求落實好各項工作。
5、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和隱患排查會,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分析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安全隱患。
6、組織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并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定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每班班前有針對性的講安全和“崗位應知應會”學習、考試。
7、組織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認真貫徹,嚴格執行。
8、組織制定防塵區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9、參加會審采掘作業規程,并代表防塵部門提出審批意見。
10、參加采掘工程開停工檢查。
11、參加各類工程質量和防塵質量標準化檢查。
12、監督檢查規程、措施、制度、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13、組織礦井各地點的粉塵測定工作,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14、組織繪制礦井的灑水管道系統圖,并根據變化修改補充,做到繪制內容齊全,位置準確。
15、負責組織全區職工和新職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16、參與制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
第四條防塵區技術主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防塵區技術主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防塵區技術主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