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2.學習和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應知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3.認真組織膠輪車司機及膠輪車安全管理人員和職工學習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和了解職工按章操作、設備使用、維修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存在問題要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必須親臨現場組織整改并及時報告領導。組織開展安全自查活動,嚴格執行礦及單位所指定的安全獎罰措施。
二、考核標準
1.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各種安全指令不及時,罰款200元。
2.無軌膠輪車檢測檢驗工作監管不到位,罰款200元。
3.未對膠輪車隊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罰款200元。
4.發生輔助運輸事故未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負責落實,未落實的罰款200元。
5.未按要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