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巷道開口必須根據設計先圖上標定,井下實地準確標定放樣,建立標定與解算臺賬。開口地點必須加強支護和瓦斯檢測,防止冒頂、瓦斯等相關事故發生。
2、兩個掘進巷道貫通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每班必須在采掘工作面圖上填寫進度。
3、一般巷道在貫通前50m以前,地測科技術員必須向地測科長匯報,并向施工隊(班組)和通風、調度、安監、技術等有關部門下發貫通通知單。
4、施工隊(班組)和技術科、通風科等部門接到貫通通知后,立即編制貫通作業規程及貫通管理措施,并由總工程師組織會審,送交施工隊(班組)組織實施。
5、隊組必須組織作業人員學習,掌握作業規程和貫通管理措施,并簽字。
(1).車場、馬頭門等大斷面斜巷施工時,必須有準確的測量圖。
(2).當貫通的兩個工作面相距20m(機掘50m)時,只準由一個工作面掘進,并保持正常通風兩個掘進工作面,經常檢查工作面及其風流中瓦斯濃度和風筒是否完好,出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處理。
(3).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的通風,并經常檢查工作面及其風流中瓦斯濃度和風筒是否完好,出現瓦斯超限必須立即處理。
(4).掘進工作面貫通前,每班必須檢查工作面和停止掘進工作面的風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放炮貫通,每次放炮前,在兩個工作面設置柵欄或專人設警戒。
(5).加強迎頭的瓦斯和放炮管理,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員崗位責任制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堅持使用水泡泥制度。
(6).巷道貫通前,通風管理部門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貫通時,必須指派通風人員在現場指揮;技術部門做好貫通段加強支護設計要求。貫通后,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防止瓦斯積聚,待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