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27”皮帶人身事故(直接違章)
“2014.8.27”皮帶人身事故(直接違章)
2014年8月27日中班16時40分,當班皮帶輸送機司機楊xx發現xx運輸巷二部皮帶機頭處一部皮帶機尾滾筒溢煤較多,在皮帶運行的情況下清煤作業時,腳踩到一煤塊被滑倒,滑倒瞬間其左手手掌卷入滾筒與底皮帶邊角位置。因皮帶處于運行狀態,楊洋左手掌被擠傷。
事故原因及教訓:
(1)職工楊xx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確認不到位(沒有發現現場有小煤塊可能造成滑到)安全風險辨識不到位(沒有辨識到現場有小煤塊可能造成滑到導致人身傷害),自?;ケR庾R差,在皮帶運行情況下進行違章清煤作業,被滑倒,左手掌卷入滾筒與底皮帶,導致受傷。
防范措施:
(1)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加強職工操作規程培訓,要求職工嚴格按要求規范操作,做好自?;ケ9ぷ?,杜絕違章。
(2)及時完善各皮帶機頭、機尾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安全可靠;要求對主運煤皮帶機頭、機尾滾筒處浮煤清煤工作,必須停皮帶處理,對未執行者按嚴重違章論處。
(3)加強職工安全風險辨識能力的培訓,提高職工風險辨識的能力;加強安全確認考核力度,規范職工操作前安全確認。
(4)各級管理人員、安監員要加強零星作業現場安全監管工作,及時制止違章,確保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