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培訓復訓教學大綱
作者:佚名
2010-11-14 00:56
來源:本站原創
一、復訓對象
經過初訓,具備安全工作資格,并取得證書,且已滿三年的所有人員。
二、復訓目的
3、進一步增強防災、抗災和職工自主保安能力。
5、經過復訓,考核合格,具備重新簽證資格。
三、復訓時間
復訓時間不得少于36-學時。
四、復訓內容
2、國內外安全生產的新形勢、新要求。
3、有關本崗位及其相關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