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富源恒達煤業有限公司恒達煤礦“12·20”較大煤倉潰倉事故案例
云南曲靖富源恒達煤業有限公司恒達煤礦“12·20”較大煤倉潰倉事故案例
2024年12月20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縣恒達煤業有限公司恒達煤礦(以下簡稱恒達煤礦)發生較大煤倉潰倉事故,造成3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756萬元。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恒達煤礦為民營企業,隸屬于云南雄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雄達公司),核定生產能力90萬噸/年,低瓦斯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
事故發生地點位于+1887m集中運輸大巷2號煤倉下方。該煤倉直徑2.8米,垂高 22. 55米,容量約276立方米,煤倉漏斗使用螺栓固定在煤倉下口頂板預埋的工字鋼上,采用人工放煤。事故前該煤倉上部多處作業點作業產生的煤矸泥與防塵水、局部頂板淋水等混合進入煤倉后發生板結,頻繁堵倉,該礦多次采用敲擊、撞擊、捅倉等方式處理堵倉。
二、事故直接原因
恒達煤礦+1887m水平集中運輸大巷2號煤倉內煤矸泥堵塞,現場作業人員違章處理堵倉過程中煤矸泥失穩垮落,將固定不牢固的煤倉漏斗沖擊掉落發生潰倉,潰出的煤矸泥將經過的電機車乘人車廂掩埋,導致事故發生。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
(一)恒達煤礦。一是違章處理煤倉堵倉。該礦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未設置警戒線,違章采用敲擊、撞擊煤倉漏斗外側方式處理堵倉。二是煤倉管理責任缺失。未及時維護、改造在用煤倉,對煤倉日常檢修維護管理不到位,煤倉漏斗上預留的30個螺栓孔僅有18個使用螺栓連接固定,處置堵倉時無礦領導現場監督。三是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有盲區。未針對煤倉開展安全風險辨識,未將處理煤倉堵倉納入危險作業加強安全管控,未及時發現并消除煤倉漏斗連接固定不牢固的隱患。四是安全教育培訓有差距。開展潰倉事故警示教育不到位,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習慣性違章處置煤倉堵倉。
(二)雄達公司。落實煤倉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不力,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履職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督促恒達煤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差距,對恒達煤礦開展機電運輸方面安全檢查不嚴不細。
(三)地方黨委政府及監管部門。一是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責任落實有差距,督促煤礦企業落實煤倉安全管理工作不力,開展打擊整治煤倉違章作業行為不到位。二是地方黨委、政府督促指導煤礦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督促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有差距。
四、調查處理情況
對24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追責問責建議。其中,對恒達煤礦機電副礦長、皮帶隊隊長、皮帶隊副隊長等3人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恒達煤礦法定代表人、礦長、安全副礦長等6名責任人分別給予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行政罰款等處罰;對雄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副總裁等3人分別給予行政罰款;對曲靖市能源局副局長,富源縣縣長、能源局局長、副局長等1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對恒達煤礦處160萬元罰款,責令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安全標準化等級,并進行智能化改造。責令富源縣政府向曲靖市政府作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