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1.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工會財務工作的安全運行。履行監督職能,按照工會預算收支計劃,以工會有關文件、政策為依據,對經濟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查、核對,杜絕違紀違規的財務收支行為。
2.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財務管理制度和工會會計基礎規范,帶領員工嚴格執行河南煤化集團與義煤公司各項安全制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有關職責和規定,加強政治學習,并對基層進行指導和監督。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財務人員結合財務管理實際,負責制定本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發揮財務管控職能,為安全生產服務。嚴格按照財經紀律,監督各項預算開支情況。
4.期組織召開財務系統專業會議,總結工作,分析現狀,查找問題,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部署落實有關財務管理及審計監督工作。
5.負責本部安全設施的檢查,依法管好工會資產,堅決杜絕被盜、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證各種財務票證、資金安全。
6.配合公司有關領導定期組織開展好安全大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及重要時段安全檢查督導。開展好安全指導與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