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駕駛人員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C1及以上駕駛證件,證件必須與駕駛車型相匹配,并經過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后上崗。
(二)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規,煤礦“三大規程”、嚴格遵守《神東煤炭集團輔助運輸管理辦法》以及相關規定。
(三)駕駛人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入井前必須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安全靴、礦燈、自救器等)和攜帶氧氣、甲烷、一氧化碳便攜儀及定位卡。
(四)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駕駛車輛的各種性能,入井前必須對所駕駛車輛按照點檢要求進行自檢,嚴禁不完好車輛入井。
(五)駕駛員必須熟練掌握所駕駛車型的應急處置方案、
礦井輔助運輸路線及避災路線、CO 傳感器安設點。二、操作規程
(一)啟動前的檢查
1.檢查機油、柴油、變速箱油、液壓油、液位是否正常。
2.檢查進氣軟管有無破損、松脫現象。
3.檢查制動油管、制動器、波紋管、手動換向閥是否漏油(液)。
4.檢查前后鋼板是否有斷裂,各連接部位螺栓螺母是否有松脫或斷裂現象,大梁是否有裂紋。
5.檢查各鉸接部位潤滑是否到位、連接是否可靠、配合間隙是否符合要求。
6.檢查輪胎的磨損量是否超標。
7.檢查罐體是否變形,攪拌器、罐體液位計、球閥、法蘭、吸污管及托架等是否完好。
8.檢查發電機皮帶是否完好,膠管、纜線有無破損,綁扎是否牢固可靠。
9 檢查發動機表面是否整潔干凈,檢查廢氣處理箱是否干凈、防爆柵欄(尤其是排氣防爆柵欄)是否堵塞。
10.檢查座椅、各開關按鈕、門鎖、儀表、安全帶、后視鏡、照明信號燈、倒車語音、倒車影像裝置、定位及通信系統等附屬設施是否完好。
11.檢查罐體、托輪阻架是否固定牢靠,旋轉料槽旋轉
是否靈活可靠,槽內是否平整光滑。
12.檢查轉罐操縱手柄是否在空檔位置。
13.檢查各焊接部位是否有開焊、斷裂現象,著重檢查方向機支架連接部位、立仁軸、前橋轉向節臂、橫直拉桿配合間隙是否達標。
14.檢查滅火器(含自動滅火裝置)、三角架、阻車器是否完好齊全。
15.檢查車輛其它各部位有無異常情況。
(二)啟動
駕駛員在檢查車輛完好并確認周圍無人員后,進入駕駛室并關好車門,系好安全帶,方可進行啟動操作。
1.將檔位桿置于空檔位置,手制動處于制動位置。
2.打開“電源總開關”,當監控系統啟動自檢后,顯示器顯示“正常”。
3.打開熄火開關,將手柄撥至“開”位置。
4.按下儀表面板上的啟動按鈕。
(三)行車前檢查
1.檢查油管、水管、波紋管是否有滲漏現象。
2.檢查發動機油壓表,若機油油壓低于 0.2MPa時,應停機排查故障。
3.檢查雨刷、前后燈光、喇叭、倒車語音、倒車影像等功能是否完好。
4.檢查離合器踏板、腳制動踏板、油門踏板、轉向控制、手制動手柄是否正常。
5.踩下離合器,檢查各檔位是否靈活掛入。
6.檢查罐口開啟、關閉是否正常,罐體內外是否清潔干凈,罐體、托輪旋轉是否靈活順暢。
7.柴油機啟動后應怠速預熱運轉2~3分鐘(水溫達到
50℃)方可行駛,此時各壓力表數值應為:氣包壓力 0.8MPa~
1MPa;機油壓力0.2MPa~0.5MPa;拉起手制動或踩下腳制動,制動壓力為0MPa;松開駐車制動,駐車壓力約為9MPa~11MPa;蓄能器壓力為12MPa~16MPa。
8.檢查車輛各類保護系統是否正常、尾氣排放是否達標。
(四)車輛行駛及停車
1.車輛起步:起步前釋放停車制動閘,確保車輛周圍環境安全,鳴笛三次,踩下離合器,換檔手柄撥到“I檔”,緩慢抬起離合器踏板,待車有向前動的動作后,緩慢踩下油門踏板,然后在完全抬起離合器,根據現場環境適當換檔加速。
2.制動:為確保行車安全,在車輛起步后測試行車制動和駐車制動效能是否靈活可靠。
3.臨時停車:
(1)臨時停車須在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條件下,停車點為巷道寬敞、頂板支護良好、底板完好,無淋水、無積水、無片幫、不易發生碰撞的位置,安放阻車器,在車輛
前后30米設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
(2)臨時停車時,應先打開停車方向的轉向燈,松開油門踏板,踩下制動踏板,將換向桿推入空擋位置,車輛停穩后,拉起停車制動手柄,確認氣包壓力在0.8MPa~1MPa,將熄火開關扳到OFF位置使發動機熄火,駕駛員離開車輛必須安放阻車器,并在車輛前后遠30米外設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
(3)車輛嚴禁長時間在CO傳感器上風側規定范圍內停放或會車。
4.緊急停車:
(1)需要緊急停車時,將車輛靠邊側行駛,松開油門踏板,同時踩下制動器踏板,待車輛停穩后,拉起停車制動閥手柄,將罐體旋轉手柄撥到“停止”位置,發動機熄火,關閉儲氣罐,安放阻車器,在車輛前后30米外設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
(2)在腳制動失效無法停車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手制動器輔助制動,并盡量將車輛駛向緊急避險道或采取其它緊急避險措施。
5.運行過程:
(1)車輛行駛過程中,注意觀察儀表指示等是否正常。發動機水溫應保持在80℃~98℃的范圍內。
(2)行駛過程中應注意車輛各部位工作狀況,若發現
異常,應及時停車排除故障。
(3)坡道行車時嚴禁換擋,下坡須I檔行駛不允許熄火或換入空檔滑行,并通過間斷踩制動踏板使下坡速度不致過快。
(4)在連續坡道緩沖平臺,應將車輛速度降為零,重新提速行駛。
(5)使用腳踏板制動時,應使用點剎的方法,不允許長時間將腳踏在制動踏板上,以防止制動摩擦片過熱。
(6)需倒車時,應待車輛完全停止后,打開倒車語音并確認周圍環境安全后,以緩慢速度倒車。
(7)若井下巷道中積水深度超過300mm時,車輛不許涉水通過,車輛通過水坑時要減速緩慢通過。
(8)車輛運行過程中,駕駛員要密切關注巷道高度,確保車輛順利通過。
(9)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遇到路況差的路段,必要時停止罐體的旋轉,以保證車輛安全通過。
(10)嚴禁導料槽處于伸出狀態行駛。
(五)加料與卸料
1.啟動及空載運行時罐體操縱手柄處于“停止”檔位。
2.進料前要檢查攪拌筒內是否有水,如有積水,將操縱手柄撥至出料位置,排除積水,關閉出料擋板。
3.加料時罐體操縱手柄撥到“ 高速” 檔位(大約在
12r/min)并適當加油門,當料達到罐體第二片扇葉時此時料已加滿,必須停止加料。
4.加料過多應將多余的料清除,并將回轉支承周圍處水泥清理干凈。
5.加滿料后將操縱手柄打到“攪拌”檔位,將玻璃及反光鏡處水泥清洗干凈以免影響視線,再行車。
6.卸料時將操縱手柄撥到“高速”檔位,加油快速攪拌
1min然后將操縱手柄打到“出料”檔位,打開出料口開始卸料(大約在12r/min)。
7.無論是將操作手柄從攪拌位置撥至出料位置,還是從出料位置撥至攪拌位置(即需要罐體的旋轉方向與現在的旋轉方向相反時),須待罐體停止轉動后可撥至下一操作位置。
8.卸料完成后,向罐體內注入50L左右清水,簡單清洗罐內部,同時保證罐體緩慢旋轉(操縱手柄撥到“運行”檔位),嚴禁人員無安全防護措施狀態下攀爬罐體加水。
9.返程過程中,攪拌5min左右后,將操作手柄撥到“停止”位置,將車輛開到指定位置后卸掉罐體內的水,操縱手柄撥到“停止”位置。
(六)收車操作
1.每班收車前清洗整車,著重清洗罐體內部、回轉支承 和發動機罩板上殘留混凝土,清洗時嚴禁向駕駛室內噴水。 2.收車時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指定位置,將停車制動手
柄推入制動位置。
3.熄火前柴油機應將氣壓打至0.8MPa~1MPa,怠速運行
2~3分鐘,撥動熄火開關,使發動機熄火,關閉氣路總開關、電源開關。
4.繞車一周,檢車車輛有無漏水、漏油、潤滑油缺少等現象,若有,應對應加注水、油。
5.每班應對排氣柵欄、廢氣處理箱進行清洗。
6.車輛收車后,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全面的點檢,填寫運行記錄表、故障記錄表及其他記錄。 三、注意事項
(一)嚴禁故障車輛帶病運行。
(二)使用腳踏板制動時,應使用點剎的方式,不允許長時間踩住制動踏板,以防止制動摩擦片高溫失效。
(三)嚴禁車輛超速、超載運行。
(四)嚴禁在補水箱缺水情況下作業。
(五)嚴禁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
(六)車輛作業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車輛運行過程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
(七)冬季車輛必須停放在環境溫度符合車輛要求的地方,否則應將車輛的水放盡,并盡量采取保溫措施,防止管路及水箱損壞。
(八)車輛在前進檔和倒檔間切換時,必須待車完全停
穩后再進行切換。
(九)加卸料工作時,旋轉料槽口前嚴禁站人,罐體傾倒半徑內嚴禁站人。
(十)車輛在經過濕滑路段時,應減速慢行。
(十一)車輛必須按照風量核定準入數量駛入,嚴禁超數量集中作業。
(十二)車輛嚴禁甩保護運行。
(十三)按照規定定期對儲氣罐進行排放水工作。
(十四)車輛運行中,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
(十五)按照規定定期檢查儲氣罐安全閥是否工作正常, 若安全閥損壞須立即更換。
(十六)吹一次空氣濾芯,每季度清洗一次進氣柵欄。
(十七)嚴禁發動機水箱高溫情況下開蓋。
(十八)嚴禁車輛未熄火狀態加油、加水。
(十九)嚴禁車輛未熄火狀態加油、加水。
(二十)罐體旋轉作業時,嚴禁人員靠近。
(二十一)罐體在旋轉未停止時,嚴禁切換轉向。
(二十二)清理出料口時,必須熄火卸壓作業。四、車輛應急處置
駕駛人員須熟練掌握《神東煤炭集團輔助運輸車輛應急
手冊》,再出現一下情況時,駕駛員須按照以下規定進行應急處置:
(一)腳制動失靈: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根據路況和車速控制好方向。
1.下坡發生剎車失靈時,立即鎖止手制動停車,如手制動不能停車,將前進擋位直接切換到倒車擋位并加大油門使車輛減速,不能利用車輛本身的機構控制車速或找不到合適的物體降低車速時, 駕駛員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就近駛入避險硐或利用車體一側等鋼性部位,盡量向無電纜、水管一側煤壁或巖壁靠攏,以摩擦、碰撞來增加阻力,達到強行停車脫險的目的,盡可能地減少事故損失。
2.上坡時出現剎車失靈,應踩住油門,保持足夠的動力,待車輛行駛到坡頂平穩路段時,利用手制動停車。如需半坡停車,應保持前進擋位,拉緊手制動,如有后滑現象,車尾應朝向煤壁、巖壁或安全一面,打開信號燈、鳴喇叭、晃礦燈等手段提示引起后方車輛的注意。
(二)方向失靈: 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點剎腳制動使車輛停止。在采取上述措施同時,還應對巷道內行駛的其它車輛及行人發出警告信號,如打開信號燈、鳴喇叭、晃礦燈等手段提示避讓。在車輛停止后,前后30米擺放安全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三)照明燈熄滅:駕駛員應沉著冷靜,雙手緊握方向盤,控制好車輛方向,立即停車。打開礦燈查看周圍環境后,盡量將車輛緩慢移動到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點,安放
阻車器、設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四)漏水、漏油、異響:盡量將車輛緩慢移動到不影響井下交通和安全的地點,安放阻車器,在車輛前后及撒漏油污路段前后設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提醒過往車輛減速慢行,并匯報調度清理路面油污及維修車輛。
(五)發動機“飛車”故障:立刻關閉斷氣、斷油閥將發動機熄火,將駐車制動旋鈕旋轉到駐車狀態。車輛強制熄火后,駕駛員不得隨意再次啟動車輛,應上好阻車器設好警示牌,立即匯報礦調度室和車隊值班室,在原地等待救援。
(六)突發著火:立即停車熄火斷電,佩戴自救器,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適的方式滅火,當火勢無法控制時,立即棄車撤離并匯報調度室救援。
(七)誤入深水處:如判斷或實測可以通過,檔位選入低擋,穩定油門勻速通過積水路段。如車輛在水中熄火,切不可重新啟動車輛,人員立即撤到安全位置并及時匯報救援。
(八)車輛碰撞:當車輛出現碰撞類事故時,如車輛還
能移動則要使車輛靠邊停放,避免影響其它車輛通行或是造成二次事故發生。如無法將車輛靠邊停放或是駛入調車硐室,駕駛員必須在車輛前后30米設置警示牌并對來往車輛晃燈示意。及時向調度室報告事故發生的類型(車輛故障或是運
輸事故),是否有人員傷亡、故障原因的初步判斷等相關信息,等待救援。
(九)誤入低氧區:隨身儀器發出報警時,駕駛員應立即駕駛車輛駛離低氧區,在動力不足時應熄火,人員優先撤出匯報。在入口處設置警示牌(三角架或錐桶),提醒后方車輛、人員禁止進入,及時向調度室報告。
(十)誤入有毒有害氣體超標區域:隨身儀器報警有害氣體超標,車輛保護未自動斷電時,應立即熄火撤人匯報; 保護自動斷電后,嚴禁二次啟動,立即撤出人員。
(十一)車輛突發熄火:駕駛員必須沉著冷靜,握緊方向盤,盡量將車輛滑行到巷道邊側,點剎行車制動(液壓制動),使車輛緩慢停下,車輛停穩后鎖止手制動,打開警示燈(便攜式警示燈),操作多路閥將鏟斗落地,安放阻車器,排查故障原因,確認沒有安全問題后方可二次啟動車輛。仍無法排除故障時,應設置警示牌,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十二)罐車載料途中故障:當罐車井下載料故障時, 應采取對接進行卸料,防止混凝土凝固。
1.將故障車與非故障車尾部靠近,并將兩車的4個球閥全部順時針旋轉90°關閉。
2.將故障車內側兩對接口打開,非故障車外側的兩對接口打開,且兩車的馬達回油對接口都打開。
3.將故障車的兩內側對接口與非故障車兩外側對接口
對接,故障車馬達回油上對接口與非故障車馬達回油下對接口對接。
4.啟動并控制非故障車的罐體旋轉手柄,將故障車罐內的料卸掉。
5.卸完料后將各車的對接管和球閥恢復到初始狀態。
(十三)車輛超核定數量進入巷道:立即靠邊停車并熄火,等待其它車輛駛出滿足準入數量后,方可啟動車輛運行。
(十四)車輛遇濕滑路段發生側滑:
1.如因車輛速度過快導致側滑,緩慢抬起加速踏板,按側滑時車身擺動的方向輕打方向,調正車身,避免繼續側滑。如因轉向引起側滑,嚴禁使用行車制動、亂打方向。
2.如因制動原因造成側滑,應立即停止制動,同時向側滑一側調整方向(后輪側滑時),擺正車身,避免繼續側滑。調整方向時不能過急或持續時間過長,以避免車輛向反方向滑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