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公司基礎管理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使公司的各項工作向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方面發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相關規定,成立新安煤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并將組織機構及相關成員職責予以明確,組織機構如下:
一、機構建立目標
1、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上級的要求和規定,制定符合我公司實際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負責各單位安全管理具體標準和管理措施的審定。
2、督促檢查各單位對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程規定、行業標準、礦內有關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方面的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保證體系持續有效運行的人、財、物等各種資源的配置。
4、負責組織編制我礦安全生產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控制目標進行分解與細化,審定后組織實施。
5、負責參與各類安全專項資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使用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6、負責對《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查和實施情況評價。
7、負責礦井各級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績效考核方案的審定,并根據考核結果, 督促和監督各相關部門制定相應改進措施。
8、所有成員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培訓,熟悉并掌握業務范圍內的各類重大安全風險及管控措施。
9、組織和配合礦井事故的搶救與處理,對各類事故進行責任追究和分析認定。
10、負責制定、及時更新和修改工作任務、流程、職責、行為規范、規章制度等,總結人員不安全行為發生規律,不斷提高對人員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水平。
二、組織機構
1、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 長:經理
副 組 長:總工程師、安監處長、分管副經理、黨委書記
成 員:副總工程師、職能部門負責人,基層單位負責人
2、管理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部門(安監處),將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技術室,主任由黃西亮擔任,安監處長負責對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監督管理及考核。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組職責概述
(1)經理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黨委書記根據黨政同責,與經理負相同職責,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中負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3)安監處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4)分管副經理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5)副總工程師及礦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6)基層單位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7)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8)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
2、管理部門職責概述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部門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并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完成分管范圍內 的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我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具體崗位及部門職責
1、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經理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組長,是我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我公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負全面責任。
(2)審核和批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文件。
(3)為實施、保持和改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配備必要的資源。
(4) 每年底經理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副總工程師和相關科室、區(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重點對井工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形成《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
(5)每年組織分管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總結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并 指導下一年度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重點。
(6)負責組織實施《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人員、技術、資金要有保障,確保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
(7)若 公司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所在省份、所屬集團煤礦發生較大事故,或者本公司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進行礦復工復產前,需開展1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評估 ,專項辨識由經理組織分管負責人和職能科室進行,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
2、黨委書記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黨委書記根據黨政同責,與經理負相同職責,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中負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是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
(2)協助經理開好安全辦公會,研究制定不同時期符合實際的安全教育規劃,保證和促進全礦安全生產。
(3)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經常組織公司班子成員分析干部思想變化,解決安全思想認識上的矛盾,起到核心保證作用。
(4)認真傳達貫徹公司黨政的各項安全措施、批示和規定,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掌握糾正出現的偏差。
(5)安排有關部門經常組織安全思想教育活動,做好安全思想教育,使安全教育工作達到制度化、經?;?。
(6)經常與公司行政干部保持聯系,協調工作關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保證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實現。
3、總工程師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 總工程師是安全生產技術主要負責人,在工作中負責對各類技術改造、技術規程、操作 規程等的制定與實施,從技術層面上對創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型礦井提供可靠保障。
(2)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科室進行本專業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3)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科室進行專項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4) 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掘進工作面貫通前,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 ,由總工程師 組織有關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隊)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重點辨識評估;
(5) 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強礦壓(沖擊地壓)治理等系統、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4、安監處長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黨政領導下,帶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依照《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三大規程”及公司、公司有關規定,正確行使安全監察權,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2)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執行情況的監督與檢查,及時排查各類現場安全隱患,消滅各類不安全行為,確保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得到落實。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發生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認真追查、調查和結案,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發生死亡和重大事故,協助上級做好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參與事故的搶險。
5、生產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安全生產(主要突出采煤)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科室進行本專業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原煤生產系統、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
6、掘進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安全生產(主要突出掘進)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科室進行本專業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 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生產系統、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
7、機電副經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對機電運輸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年底在公司經理領導下組織分管副總和專業科室進行本專業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礦井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強礦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評估。
(2) 負責生產系統、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及分管范圍內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的安全風險專項辨識。 。
(3)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 《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
8、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分工
(1) 在經理的領導下,每年底參加分管范圍內的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協同專業科室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制定并落實《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列出重大安全風險清單,明確管控措施以及每條措施落實的人員、技術、時限、資金等內容;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安全培訓計劃、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等。
(2)參與由經理組織的 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全國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所在省份、所屬集團煤礦發生較大事故,或者本礦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進行礦復工復產前專項辨識評估 ,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 有新增重大風險或需調整措施的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3)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于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協調專業科室進行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 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
(4) 在分管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協同專業科室進行開展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5) 在分管副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在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反風演習、工作面通過空巷(采空區)、更換大型設備、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綜采(放)工作面安裝回撤、掘進工作面貫通等高危 作業實施前,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協同專業科室進行開展1次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煤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方案》,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6)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填寫《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9、安監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安監處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礦井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并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單位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工作,組織有關人員抓好全礦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運行工作。
(2)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3)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方法和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4)組織編制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礦有關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法律法規、標準及相關規程、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
(5)組織職能部門、各基層單位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組織系統系統性風險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管理標準、管理措施并落實,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相關內業資料。
(6)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7)負責礦井安全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
(8)負責礦安全管理體系的考核評分。
10、生產科室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貫徹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法律法規、標準及相關制度、措施。
(2)負責收集、整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相關的業務資料。
(4)參與公司組織的年度風險辨識和專項辨識。
(5)負責制定本專業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中的安全風險辨識及管控措施范本,指導區隊執行。
(6)完成對本礦內不安全行為、不符合項指標的實施管控措施。
11、教培中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安全教育培訓的計劃與實施。
(2) 年度辨識評估完成后1個月內對入井人員 地面關鍵崗位人員 進行安全風險管控培訓,內容包括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學時.
(3) 專項辨識評估完成后1周內對相關作業人員開展培訓,且不少于2學時。
(4) 年度風險辨識評估前組織對經理和分管負責人等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培訓,且不少于4學時.
(5)負責安全教育培訓方面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管控措施并執行。
12、各區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職責
(1)負責本區隊內安全管理工作,發現危險源,及時消除,進行登記,發現重大危險源及時匯報給安監處長和分管領導。
(2)負責建立健全本區隊職工的安全生產崗位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及技術措施。確保 作業時對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確認,從而達到 作業過程中人-機-環境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