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運轉隊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組織貫徹學習和落實國家、集團和礦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決議。
第二條參與并決定本隊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配合隊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抓好本隊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員工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生產氛圍。
第四條組織開展支部黨員和全體員工的日常安全、政治學習,努力員工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安全生產理念。
第五條搞好黨支部自身的思想、政治、組織、作風、廉政建設,和民主管理工作,打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平臺。
第六條組織領導好本隊創優爭先活動和評優表彰工作,積極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第七條負責做好本支部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核和組織發展工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培養骨干力量。
第八條遵章守紀,時刻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起到安全生產模范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