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一通三防”工作,在組織審查平衡礦井采掘關系時要優先考慮“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學安排布局,做到系統合理、可靠。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技術上對全礦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監督檢查生產技術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三條在組織新工藝、新裝置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四條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方案。
第五條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一通三防”文件、指令組織審批有關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和規程。要組織審查礦井采區、水平延深、通風、安全監測、綜合防塵、防滅火等系統設計,做到系統完善,設施齊全,裝備先進,安全可靠。負責推廣應用“一通三防”新技術、新工藝,依靠科學和先進的管理方法促進“一通三防”工作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