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裝車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裝車工負責本班的安全裝車工作。
第三條裝車工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班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工。
三、作業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
四、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
五、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并處理。
六、做好裝車前的車輛檢查工作,修堵破損車,加強清掃車底管理,防溜人員按規定檢查和做好防溜設施。
七、加強計量管理,堅持車車過衡,多卸少添,不發生裝車虧漲噸事故,每輛車必須車車平車,車車灑漿。
八、加強裝車線路管理,定期清掃專用線衛生。
九、裝車設備要定期檢修保養維護,執行機電設備包機制。
第四條裝車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裝車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裝車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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