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通風隊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監察工作。
2.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掌握礦井安全生產知識。
3.深入現場,堅守崗位,把好安全關,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作業人員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有權停止作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及時向礦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匯報。
4.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應堅決制止,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5.參加礦、處有關的安全檢查,對照標準,認真評定等級,并及時上報。
6.參加安全、業務培訓,熟悉有關《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7.協助隊長、副隊長完成本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助班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對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二、考核標準
1.本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和質量標準化工作未達標的,罰款100元。
2.未按時召開班前會的,每次罰款100元。
3.值班期間空崗的,每次罰款200元。
4.未嚴格按“規程”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每項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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