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在礦長的領導下,對采煤隊安全、生產及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二、到位標準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有關安全工作指示、指令以及各項規定、制度、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本隊組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認真執行相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3、嚴格按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工程質量、設備維修質量驗收考核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責任落實、執行嚴格。
4、對本隊安全生產協調指揮,負責本隊勞動力調配和勞動組織,平衡、協調解決本隊在安全生產中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
5、負責組織或參與班前會,傳達上級會議精神、安排當班工作、交待安全重點。組織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開展安全業務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6、組織開展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和管控,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的立即上報。發現事故重大隱患有權采取停產措施。
7、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并監督職工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
8、隨時深入現場解決或組織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生產安全問題。
9、采煤隊發生事故后,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同時及時向調度匯報。
10.負責監督落實本隊組現場“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老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老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材料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到位標準一項不達標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