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十一條 供應副總經理崗位安全職責
1. 按照“一崗雙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 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
3. 組織供應部門按照需求采購安全生產和職業防護相關設備、設施,滿足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需要。
4. 組織物資招標、采購時,把供應商資質、產品安全性能列為重要內容,確保質量及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符合規定,并做好供應商的日常管理。
5. 組織或參加分管系統事故的調查處理。
6. 參加公司的安委會及安全“雙基”建設會議,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議。
7. 認真履行值班、跟班、安全包保、下現場、安全指導服務等安全職責。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