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字當頭 實字托底 全力保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鄂爾多斯監察分局轄區面積20萬平方千米,煤礦300處,生產能力7.67億噸,現有監察員27名。面對煤礦數量多、分布廣、災害日趨嚴重,監察力量不足等問題,我們迎難而上,擔當作為,嚴抓嚴管,不辭辛勞,扎實工作,保障了轄區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2018年轄區煤礦發生事故4起、死亡4人,生產煤炭6.75億噸,百萬噸死亡率0.0059,連續5年在0.01以下,達到世界主要產煤國家領先水平?,F匯報如下:
一、嚴格規范執法
始終堅持鍛煉執法能力“基本功”,增強監察執法規范性、權威性。
(一)規范監察執法行為。一是規范監察計劃,統籌規劃、結合實際編制,確保計劃的科學性、針對性。二是規范依法行政,組織監察人員學習新修訂、頒布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做到懂法執法、守法執法。三是規范文書制作,明確執法監督人員,定期檢查文書制作情況,聘請法律顧問對文書進行審核把關,提高文書制作的規范性、嚴肅性。四是規范集體研究,行政處罰做到一事一議、一罰一議。五是規范執法程序,開展監察前有方案、有批準;進行監察時出示證件、告知事項。確保監察執法工作程序合法合規。
(二)創新監察執法方式。持續完善使用綜合督導式監察方法,充分調動企業自主查隱患的積極性,實現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轉變。監察中運用隨機抽查、突擊夜查、明查暗訪等方式,發現問題線索和隱患,突擊檢查礦井356礦次,占監察總礦井數62%。堅持“逢查必考”,抽考400余名礦級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提問1800多名實操人員。聘請煤礦企業專家參加監察680個工作日,不斷提高執法深度和廣度。
(三)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始終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2018年,查處事故隱患2796條,下達煤礦安全監察執法文書1937份,行政處罰136次,罰款4228.19萬元,50萬元以上罰款43次。查處超能力生產違法行為17起,罰款1326萬元;查處假圖紙違法行為3起,罰款159萬元;查處拒不執行監察指令行為4起,罰款305萬元。5年來,累計實施行政罰款1.8億元。
二、嚴控災害風險
始終堅持扭住重大災害治理這個“牛鼻子”,增強重大災害風險管控的針對性、有效性。
(一)分析研判煤礦災害。認真排查煤礦水、火、瓦斯、沖擊地壓等重大災害情況及防治能力,列表跟蹤、摸清底細,目前轄區沖擊地壓或疑是沖擊地壓礦井11處,開采受奧灰水威脅9處,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型9處,瓦斯抽放礦井5處,所有煤礦均開采容易自燃煤層。
(二)推動“主動戴帽”。在國家局、內蒙古局的大力支持下,重點攻關沖擊地壓災害防治,把2018年定為沖擊地壓防治工作年。推動15處煤礦完成沖擊傾向性鑒定,有沖擊傾向11處,均進行了危險性評價,經評價,弱沖擊礦井3處、中等沖擊礦井6處,2處未出報告。開展沖擊地壓專項監察2次,行政處罰731萬元,停產整頓5礦次。開展防治水專項監察,責令12處煤礦重新劃分水文地質類型。
(三)推動災害防治。責令已戴帽的沖擊地壓礦井完善人員、機構、隊伍,9處礦井建立了沖擊地壓監測室,裝備了微震監測、應力監測、地音監測等區域與局部相結合的預警監測系統。12處煤礦裝備了水文動態監測系統。5處煤礦投入資金2億元裝備瓦斯抽放系統。對22處重大災害礦井進行了安全“體檢”,查處隱患990條。重大災害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轄區煤礦連續25個月未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
三、嚴厲追責問責
始終堅持擰緊企業主體責任“加壓閥”,提高企業認識落實主體責任的必要性、緊迫性。
(一)抓煤礦主體,嚴處重罰。監察人員敢于擔當、動真碰硬,做到真查、真管、真罰。單次監察發現多條重大安全隱患時,合并處罰、罪加一等,如,對央企某煤礦開展專項監察時,發現該礦拒不執行監察指令等3條重大安全隱患,依法對該礦單次監察罰款260萬元,并責令停建整改。2018年查處重大安全隱患35條,行政罰款2488萬元。
(二)抓關鍵少數,落實責任。在執法中做到既查企業也查個人,既追企業主體責任又追關鍵少數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監察,重點檢查企業董事長、總經理、礦長等人員在安全投入、人員培訓等管理方面的責任落實情況。對78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向媒體公開曝光重大違法行為,聯合懲戒3名主要負責人。查處不按要求帶班下井違法行為2起,罰款32萬元。
四、嚴肅事故查處
始終堅持敲響事故查處“驚堂木”,增強處理工作的嚴肅性、震懾性。
(一)事故查處“四不放過”。查處的安全生產事故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上限進行處理,堅持1人死亡對礦長問責、2人死亡撤礦長的處理標準,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如,對石拉烏素煤礦“4?7”死亡1人事故罰款133萬元,對崔二圪咀露天煤礦“9?23”瞞報1人死亡事故罰款248萬元。召開事故通報會議9次,開展煤礦安全警示教育活動230場次、17330人次受教育。
(二)瞞報事故“深挖細查”。瞞報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中,監察人員克服困難,3批8人次遠赴外省市調查相關舉報線索,走訪民政、公安、衛生等多個機構單位,發揚打破砂鍋查到底的精神,把每一個案件都辦成鐵案。2018年,查處瞞報事故5起,行政罰款1122.9萬元,對48名企業管理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置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