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礦爆破“三聯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10-05 13:47
來源:煤礦安全網
露天煤礦爆破“三聯系制”
(一)必須有安全警戒負責人,并向爆破區周圍派出警戒人員。
(二)爆破區域負責人與警戒人員之間實行“三聯系制”。
(三)因爆破中斷生產時,立即報告礦調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執行說明】“三聯系制”是指爆破區負責人和警戒人員、起爆人員之間在起爆作業時的三次聯系制度。
第一次信號:爆破區負責人向警戒人員發出第一次信號,確認警戒人員到達警戒地點,所有與爆破無關人員撤出警戒區,設備撤至安全距離以外,然后警戒人員向爆破區負責人發回安全信號,爆破區負責人命令起爆人員作起爆預備;
第二次信號:起爆預備完成后,爆破區負責人向警戒人員發出第二次信號,得到警戒人員發回的安全信號后,再向起爆人員發出起爆命令,進行起爆;
第三次信號:起爆后5min,確認無危險時,爆破區負責人和起爆人員進入爆區進行檢查,無問題后,向各警戒人員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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