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永榮煤礦)
煤礦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由于環境因素和人為操作不當可能引發各類事故,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成功有效,是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保障。根據本礦井實際現狀,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都必須根據礦井生產情況編制《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事故搶險急救指揮部和事故搶險急救專業組,明確責任。
⑴、《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實施,應能達到防止事故擴大、迅速搶救受災遇難人員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的目的。
⑵、《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通風、采掘、機電、地質、技術等單位有關人員編制,并由礦山救護隊參加。
⑴、以最快的速度搶險、急救遇難人員,妥善處理井下災害事故;
⑵、受災害威脅的現場人員按照預案要求,采取正確、有效的措施,盡快撤出災區或在井下避災自救;
⑶、災害發生后,井上下人員能熟練、快速、有步驟地組織搶險、急救。
⑷、技術負責人應根據礦井自然條件和采掘工程的變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改和補充。
⑸、《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及時向全體職工貫徹,組織學習,并熟悉避災路線,熟練掌握事故匯報程序、搶險、急救、自救等知識。并定期組織相干干部、職工進行各種事故的救災演習。
⑹、井下各種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必須按照規定定期檢查、維護和補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