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班組長任用考核管理制度
為確?;鶎?a href=http://www.nanibalconysafetynets.com/mkgl/bzjs/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班組長具備責任心強、業務過硬、作風扎實、敢說敢管、成為職工信賴的生產骨干,使班組長認真履行職責、行使權利,把班組管好、帶好,提高班組的自治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組長任職審批程序:
1、由隊(區、科)醞釀候選人員名單,并提交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同意簽字后報組織部。
2、組織部收到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按有關規定對候選人進行全面考核。
3、組織部對候選人考核后向黨政班子作以匯報。
4、經黨政班子同意后對擬任人員實施公示。
二、班組長監督考核程序:
1、日常工作由各單位和分管領導負責監督考核。
2、各職能部門負責業務范圍內的監督考核。
3、組織部負責定期的監督考核‘
4、凡發現班組長在工作中未認真履職責,出現瀆職行為的,應啟動責任追究制,由分管領導、職能科室和單位負責人共同進行追究,并依據責任大小、后果輕重進行處理。
三、班組長任職資格: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2、中共黨員(或非黨積極分子),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4、具有解決生產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5、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6、從事該專業工作3年以上;
7、熟知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職盡責;
8、無嚴重以上“三違”記錄;
9、兩年內無事故直接責任記錄;
10、團結協作,具有較高的群眾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