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班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9-06 14:54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班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班組治安綜合治理,切實維護好礦區治安和社會穩定,為企業的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穩定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制定了以下班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班組長是班組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組織治保員、民調員、義務消防員、和職工認真落實各項制度,防止治安事故發生。
二、健全規章制度措施和記錄臺帳,登記清班組職工基本情況,防范和制止職工糾紛、罷工、上訪或越級上訪、集體上訪鬧事等突發事件。
三、本班組不得出現,失盜、監守失盜、里勾外連、打架斗毆、酗酒滋事、參與黃、賭、毒、邪教等違法違紀案件。
四、加強班組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觀念學習教育,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學習。
五、積極配合礦保衛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敢于揭露壞人壞事,見義勇為,堅決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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