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察科職能明細規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9-04 16:18
來源:煤礦安全網
安全監察科職能明細規定
(1)監察《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的執行。
(2)有包頭、包面安全員地點的巷道支護質量、隱蔽工程質量、采掘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并出具相應驗收單。
(3)組織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現場檢查活動。
(4)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并收集、上報隱患排查、治理等相關情況。
(5)組織安全辦公會議,提出安全生產存在的隱患。
(6)組織安全例會,對職工實施安全教育。
(7)組織八項制度檢查。
(8)組織事故分析處理。
(9)開展礦井安全活動并提出獎懲意見。
(10)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推行及完善。
(11)管理人員下井及反“三違”指標的考核。
(12)井下“三違”人員的檢查、考核、處罰并組織過“六關”教育。
(13)新工人的安全教育,監督師徒合同的簽訂及執行。
(14)勞保用品的使用監督。
(15)改善安全管理方法,控制事故率和“三違”率。
(16)安全監察類資料的整理、完善、保存。
(17)機電安裝工程質量的監督。
(18)其他相關職能的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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