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
(一).排水系統
根據水文地質資料,排水系統如下:
(1)在回風順槽低凹處做水窩設18.5KW水泵兩臺經排水管→12205回風順槽→1265m車場水溝→井底內外水倉。
(2)在輔助運輸巷低凹處做水窩安裝兩臺22KW水泵,額定排水能力每臺100m3/h ,備用兩臺5.5KW潛水泵和一臺22KW水泵,兩臺22KW水泵分別和排水管接通,潛水泵做接頭和排水管接通。兩臺22KW水泵安裝在距輔助運輸巷迎頭10m位置。22KW水泵經排水管→ 12205輔助運輸巷→1189m車場水溝→井底內外水倉。
(二)、防治水的安全技術措施
1、工程技術部、通風區必須作好工作面的探放水,防止含水層或與工作面相鄰老空積水在煤層開采過程中突然涌水,發生水害事故。
2、探放水打鉆鉆進時,如果發現《煤礦安全規程》第291條中的相關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嚴格按照第第二百九十一條的規定執行:第二百九十一條: 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生產調度指揮中心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定期觀察地表塌陷區的塌陷情況,對容易積水的地方必須填平填實或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4、地表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防止地表水沿裂縫流入井下,填塞裂縫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5、嚴禁在各種防隔水煤柱中采掘,不得開采已經留設的防水煤柱。
6、地測部門必須作好水文地質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施工單位必須作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生產調度指揮中心,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8、根據水文地質情況,在工作面開采前必須在輔助運輸巷迎頭水倉安裝兩臺22KW水泵,并確保排水管路的暢通,設備的完好,以備排水。
9、必須在工作面回風順槽、輔助運輸巷建立排水系統,排水系統使用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系統能夠正常運轉;開采前做抽水試驗,排水系統完好,能夠正常運轉,工作面才準許開采。
10、經常清挖水溝,臨時水倉,確保水流暢通和水倉的有效容量。
附圖4-7:12205綜采工作面排水系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