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違”及未遂事故管理
為了實現全員參與風險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加大對“三違”、未遂事故的預控,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作業人員都有義務舉報“三違”及未遂事故。
2.不論任何時間、地點,一經發現“三違”必須立即制止,及時向本安辦或礦生產指揮中心匯報。
3.對未遂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一經查出給予責任單位3000元罰款,并扣掉相應考核分。情節嚴重的,礦里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追查并通報處理。
4.對“三違”現象不加制止和糾正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出給予單位5000元罰款,并扣掉相應考核分,給予個人2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5.對“三違”現象、未遂事故的匯報要形成統一表格,詳實填寫相關內容。本安辦負責對匯報表的統計,并保存記錄。
6.對“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實行獎勵制度,對于舉報一般的未遂事故一次獎勵50元,對于重大的未遂事故一次獎勵100元。
7.礦里設置“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電話,舉報可直接或采取打電話的形式舉報,“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受理單位為本安辦,電話:6805425(6805406)。
8.對“三違”及未遂事故舉報人,受理單位要為其嚴格保密。舉報各類事件要實事求是,不得隨意夸大或編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