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塔煤礦“5.31”車輛傷害事故案例觀后感--錦界煤礦通風隊 董慶春近日我隊開展學習了“柳塔煤礦“5.31”車輛傷害事故”
此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給與我們深刻的教訓和慎重的警示,結合們自身的崗位,在日常工作中有許多類似的情景發生,所以對通風隊現有的情況結合標準作業流程進行一次徹底的分析。
事故經過:2011年5月31日早班7:00,柳塔煤礦綜采隊隊長A組織召開了班前會,安排當班各項工作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安排下料工B負責下放棉紗和液管。10:55,B駕車開始入井。11:50,車隊送飯工C把飯送到12107運輸順槽2#聯巷,下車后沿運輸順槽進入工作面通知綜采隊人員出來取飯,行走到3#聯巷時發現有一輛車大燈未關閉,未熄火,駕駛室內無人,繞過車廂后看見一人頭部被車廂和煤壁擠住,立即喊工作面人員前來搶救。綜采工作面當班人員迅速來到出事地點,用吊鏈把車從水溝吊出,將傷者B從車廂與煤壁間救出,同時綜采隊技術員D向礦調度室進行了匯報。調度員接到通知后,立即向跟班礦領導E匯報,并通知調度室主任和相關職能科室及衛生所人員下井?,F場人員進行簡單搶救后,將傷者于12:10升井,并立即送往伊金霍洛旗醫院,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于13:05死亡。
我隊瓦檢員在日常工作中需要進入綜采、連掘工作面,工作面內有許多大型設備和復雜器械,如不進行及時避讓則很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類似于這起事故中B的站位問題,站位不當以及躲避不及時導致事故的發生。
安全管理不嚴不細,安全防范意識差,風險預控及危害辨識未落到實處。比如在輔助運輸方面,我隊的不安全行為高頻次發生在輔助運輸過程中。瓦檢員需要駕駛皮卡車進行瓦斯檢查,入井前對車輛的自檢要做到位,入井后嚴格執行礦井輔助運輸管理規定,行人不行車以及停車后摘擋、鎖車、拔鑰匙、上阻車器三腳架等。提高個人的安全防范意識,加強風險預控,時刻不忘危險源辨識。
規程措施落實執行不到位,針對規程措施落實問題,要在班前會中及時宣傳到位,確保大家對規程中的每一步都牢記于心,在開展工作時跟班隊干也要及時監護到位,盯緊抓細措施中的每一個步驟,確保員工以及自己的生命安全,確保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通過學習柳塔煤礦這起事故,使我更加深刻的體會到安全的重要性。任何一起事故都是對家庭和個人的重大損失,安全意識應該牢牢扎根與我們心中,提高個人責任心,積極做好自保護保聯保,嚴格按照標準作業流程作業,時刻分析身邊的危險源以及安全措施,堅決杜絕違章作業,堅決摒棄圖省事怕麻煩、麻痹大意的危險心理。
在平時我們也要加強對規章制度以及業務能力的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技能,這也是安全的保證,認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熟記本崗位標準作業流程以及危險源辨識,認真剖析每一起事故案例,將安全生產貫穿在我們工作的每一個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