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從事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規程。
【解讀】本條是對《規程》適用范圍的規定。
本規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領域包括領土和領海。從事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活動的主體,包括全民所有制煤礦企業、城鎮和鄉鎮集體煤礦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煤礦企業、股份制煤礦企業等?!?a href=http://www.nanibalconysafetynets.com/czgc/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規程》制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煤礦生產安全和職工人身安全。因此,所有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這個目的,滿足這個要求,都必須遵守本規程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