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錨隊機電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
負責操作規程的培訓學習,機電培訓,供電系統圖,設備整定,各種圖牌板審定、上報、制作,機電方面模塊培訓,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運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使用前識別出潛在的安全風險,制定管控措施,不得影響安全生產或者導致事故。
2、組織、參與危險源辨識、安全風險評估及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續跟進。
4、發生傷亡事故,按照要求對現場進行保護、提供相關資料。
5、按規定進行不安全行為的查處、分析、矯正。
6、編制本隊機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時編制各設備正常運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貫徹實施。
7、及時填制各種機電報表,搞好本隊的機電技術基礎管理。
8、經常深入井下檢查本隊各設備的運轉情況,出現故障及時組織處理。
9、負責搬家倒面及大的檢修項目結束后的驗收工作。
10、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11、保證局部通風機運行良好,定期切換風機,嚴禁出現局部通風機停風30分鐘事件。
12、有透水征兆發生時,按要求及時撤出井下作業人員。
13、及時開展隱患排查,并進行整改。
14、危險化學品和廢舊油脂按標準要求進行存放、使用或處置,避免危險化學品泄露,造成環境污染及人身傷害。
15、遠程集中控制電氣設備要切合實際。
16、井下電氣設備不得出現失爆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