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隊安全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隊長領導下,協助隊長搞好全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全隊人員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全隊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2、負責全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在隊長的帶領下對全隊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安全工作。
3、積極組織區隊職工認真學習貫徹上級安全文件精神,全面加強安 全管理,并負責抓好區隊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搞好安全技術培訓, 加強職工的自保、互保意識。
4、負責隊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為所轄崗位科學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和裝備。
5、組織編制、審定并實施全隊安全技術發展規劃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全隊各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深入現場,了解所轄崗位系統機電設備的運行、維護和安全保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及時組織處理事故隱患和機電安全技術問題,并提出防范措施。
7、努力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要的人、財、物,努力改善勞動環境條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8、參加礦安全辦公會議和本礦機電事故的追查處理,組織本隊的事故追查分析會,定期組織召開機電安全業務會議。
9、定期參加機電系統安全大檢查,總結安全檢查情況,解決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10、協助隊長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例會,總結本月的安全工作,對近期內工作中出現的薄弱環節加以強調和加強管理,布置下月的安全工作。
11、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并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