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黨委書記與總經理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黨委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審定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制定年度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計劃;參與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監督檢查。
3、參與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礦井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干部帶班下井、跟班情況,每月至少參加1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
5、組織黨政工團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對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提出意見。
6、組織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選拔任用進行考察培養,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案。
7、組織制定并監督落實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黨員干部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考核的內容,并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負責落實對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