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及評分辦法,尤其是學習新的規定、要求,嚴格落實上級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了解生產準備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及時做好生產準備工作。
3、做好調度統計工作,建立健全臺帳、記錄、報表、圖板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整理調度資料并及時歸檔保管。
4、協助做好煤炭庫存盤點工作,了解產、銷、存情況。
5、做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完善制度,嚴格組織檢查,督促問題落實整改。
6、參與井下工作面驗收及工作面設計、審核等工作,并給出合理化意見,指導安全生產。
7、加強調度業務建設,不斷完善調度管理制度,做好調度人員培訓和標準化工作。
8、做好調度系統的督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