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規定,未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者未定期組織演練的生產經營單位,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出( )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A、10
B、5
C、20
打開手機掃描上面的二維碼
煤礦安全網(http://www.nanibalconysafetynets.com)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費注冊
熱點資訊
網付優惠
支付方式
平臺支付
網銀支付
現金支付
關于我們
關于資訊
資訊優勢
聯系我們
商業合作
商家資訊
廣告投放
投稿須知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