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隊巡檢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新安全生產法)
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巡檢工對管理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管理責任。具體職責為: 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 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及相關方針政策和礦有關規定。 必須熟悉設備構造、性能、基本原理,掌握“三知四會”(知構造、性能和安全設施原理、會操作、會排除一般故障、會保養)。 嚴格執行皮帶機安全運行辦法,不出責任事故。 負責皮帶巷沿線的排水工作,排水要及時,不準開常泵。 管好、用好排水設備,愛護設備,精心保養。 按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和評分辦法》內部分工落實相關標準要求。 做好崗位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參與本崗位危險源辨識評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續跟進。 責任追究
按照總則第七條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單》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