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計劃科科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計劃科全質計量員全面負責礦計量器具的管理、能源消耗統計、外報與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條 計劃科全質計量員切實履行好十一項工作職責。
一、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計量管理工作
二、認真學習貫徹國家計量法規、條例及政策
三、積極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協助領導制定計量發展規劃
四、負責統一管理本礦的計量標準器具,接受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強制檢定,組織按期送檢
五、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計量器具購置計劃、入庫、流轉、降級、使用、報廢和科學管理
六、建立健全各種計量原始計錄,整理匯總計量檢測數據、資料、做到帳、卡、物相符,不準弄虛作假
七、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指導計量工作
八、嚴把安全生產所需物資的質量關,加強進出礦貨物的監督管理
九、積極學習計量技術知識,研究推廣計量檢測新技術,充分發揮計量管理在提高產品質量、節資降耗、安全高效等方面的作用
十一、對全面質量管理小組的領導、管理和推薦工作,推動小組全面發展
第四條 計劃科全質計量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計劃科全質計量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計劃科全質計量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