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熟悉各系統設備性能及原理,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負責編制審核本部門的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范計劃及各系統設備檢修計劃,并協助主任貫徹實施。
3.深入現場等重要場所,檢查安全技術工作,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5.負責督促落實各系統設備配件儲備計劃,保證各系統設備完好。
6.負責監測監控.自動化管內系統安裝、維護、調試及故障處理,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7.負責落實本部門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按要求編制安全監控系統、自動化系統方案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的,罰款200元。
2.未對措施進行宣傳學習,或者學習簽字弄虛作假的罰款100元。
3.未對新技術、新材料的使用做相關的推廣、安全注意事項宣傳、資料整理歸檔的,罰款100元。
4.不斷組織部門人員學習、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的,罰款100元。
5.現場發生重大事故時,未及時趕到現場,查明原因,落實措施,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和處理不利的,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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