錨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
一、責任范圍
1.熟悉掌握施工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搞好綜合防塵和個人自我保安和安全防護工作。
2.開工前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找凈迎頭浮矸活石,認真檢查噴漿設備是否完好、靈活可靠,在確定安全情況下,方可使用。
3.錨桿安裝必須符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4.噴射前要檢查巷道斷面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否則不得噴射,噴射前首先要用水沖洗巖面。
5.噴漿的厚度要符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定,水泥、黃砂、碎石配比要符合規定要求,并攪拌均勻。
6.愛護工具、設備和保護安全設施,噴完漿后,要及時清掃噴漿設備,風水管路要碼放整齊,并及時對回彈料進行回收清理,并前要把工作地點的環境清理干凈。
二、考核標準
2.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對其罰款100元。
3.對提出的問題不積極處理對其罰款50元。
4.噴漿區域不符合規定對其罰款100元。
5.記錄不全、現場衛生差對其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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