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煤炭行業的技術規范、標準,對分管范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保證分管范圍安全生產,實現安全工作目標。
2、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工作,對所分管的技術工作行使有關職權。協助總工程師及有關部門編制礦井遠景規劃、礦井延深、技術改造等工程的方案設計。
二、到位標準
2、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參與制定礦井長遠規劃,參與編制礦井采掘年、季、月生產計劃,保證礦井正常接替。
3、認真貫徹執行相關規程和安全措施,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的整體安全素質,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奮斗目標。
4、嚴格按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加強現場管理。隨時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狀況、工程質量和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5、參與研究和實施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組織制定預防頂板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6、組織采、掘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符合安全生產規范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方法,提高采掘機械化水平,提高全員技術業務素質;參與技術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考核工作。
7、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總工程師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同類事故重復發生。
8、深入現場監督檢查,抓好采、掘、修的安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老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老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生產(采掘)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到位標準一項不達標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