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負責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礦壓防治隊隊長、分管副隊長及班組長的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相關責任。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熟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鉆機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及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技術措施,遵紀守法,履行安全承諾,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直接負責。
2.按時參加安全資格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自覺學習并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業務知識學習。
3.嚴格按照設計參數施工各類防沖鉆孔,不經相關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更改鉆孔參數。
4.經常學習鉆孔施工技術和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拆卸設備,搬移設備各項工作的基礎知識。
5.鉆孔施工完成后做好鉆孔施工原始記錄,嚴禁謊報、虛報鉆孔施工進尺。
6.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煤礦“三大規程”作業。
7.節約材料,不浪費、做好日常修舊利廢工作。
8.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現場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隊調度。
三、考核規定
1.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一條未能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2.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條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3.以上規定月末計入當月考核范圍內,月末統一按照比例換算成隊內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資中考核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