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一隊井下變配電工是保證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正常運行的現場值班與巡檢的重要人力資源,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在機電一隊隊長及分管副隊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區域范圍內現場具體安全管理工作。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1.負責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供電安全
2.負責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設備運行巡查與記錄
3.負責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設備檢修時的安全監護
4.負責井下中央變電所及采區變電所的高壓停送電、低壓漏試試驗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進行電氣操作。
2.變配電工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會使用自救器,熟知避災路線。
3.認真學習并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條款、規定,執行《操作規程》、《巡回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種規章制度。
4.熟悉本變電所內設備的結構、原理、及有關性能,掌握各種保護,做到會使用、會維修、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5.嚴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放電、驗電制度,并懸掛標志牌。嚴禁帶電檢修和移動電氣設備。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原則。
6.能熟練地操作高低壓停送電低壓檢漏繼電器的試驗。
7.認真巡回檢查,及時掌握硐室內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8.配合維修人員搞好設備的日常檢修和停產檢修,作好檢修后的試運轉。
9.按規定及時認真填寫各種記錄,杜絕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字跡要清潔、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
10.嚴禁甩掉漏電、過流、接地等各類保護裝置。
11.積極參加有關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三、考核規定
1.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每次考核100元;
2.不能正常完成當班工作的,每次考核100元;
3.不認真執行區隊相關管理制度的,每次考核100元;
4.查出事故隱患不進行整改的,每次考核100元;
5.工作時不按照要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的,每次考核100元;
6.人為發生工傷的,視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礦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匯報工作時,不匯報當班工作情況的,每次考核100元;
8.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區隊管理制度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