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昌明:罕見的煤礦地面瓦斯爆炸事故
瓦斯與水、火,煤塵、頂板并列為煤礦井下“五害” 之一。瓦斯爆炸一般都發生在煤礦井下,但在上世紀末,川煤集團廣能公司綠水洞煤礦地面外廣場精煤倉卻罕見的發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一名礦工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一、事故經過
1999年6月3日早上8時20分,該礦地面外廣場距精煤倉十余米遠的索道隊卸煤班職工聽見“轟隆……”一聲巨響,緊接著看見精煤倉上口處火光沖天。當他們趕到精煤倉上口時,當班觀察煤倉內精煤儲存量的職工賈宗臻已全身是火,衣褲已被燒盡,皮膚表面大面積燒焦,煤倉上口預制蓋板被掀開一道2×4米的大洞。他們立即展開搶救傷員工作,但是,傷員遭受到瓦斯爆炸產生火焰沖擊波的強烈沖擊,全身燒傷面積達80%以上,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該礦外廣場儲存煤炭用的煤倉分精煤倉和原煤倉兩種,煤倉呈桶圓狀,高30米、圓寬直徑8米,煤倉上口留有運煤索道吊斗的下煤口和人員觀察孔;煤倉下口為溜煤嘴和火車軌道等。據事故現場了解和堪察,當班班長安排賈宗臻上精煤倉上口觀察儲存(倉位)情況,以免倉滿及時通知索道停運精煤入倉。在索道隊的職工心目中想當然的認為,地面煤倉儲存的煤炭不可能有瓦斯積聚,更不可能達到爆炸濃度。因煤倉內無法安裝照明看不清倉位,所有觀察倉位的職工都習慣用打火機點燃一張廢紙從上丟入倉內查看。無獨有偶,這天早上8時15分,當賈宗臻到達精煤倉上口,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廢紙丟入精煤倉內后,不料倉內瓦斯積聚達到爆炸界限,立刻引起瓦斯爆炸,釀成慘劇發生。
事故發生后,礦上安全技術人員對這起事故進行深刻剖析后認為,這是一起少有的煤礦地面煤倉瓦斯爆炸事故,從井下生產的煤炭運出地面后,要經幾次皮帶運輸,進行洗選后,分別裝入吊斗再經過7.6公里的索道運輸入倉,況且,精煤倉上口還留有下煤口和人員觀察孔向倉內供風,但仍象在地層中一樣產生瓦斯和爆炸,這實屬罕見。
二、事故原因及教訓
1. 習慣性違章,在習慣與經驗的作用下“想當然”所致。煤倉內瓦斯積聚,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工作人員憑習慣與經驗冒險作業,以明火查看煤倉儲存情況,引發事故。
2. 煤倉儲存管理制度不完善,倉內儲存記錄不詳細,未按照作業規程操作,忽視了煤倉內的瓦斯檢測監測工作。
3. 職工操作不規范,缺乏安全知識,對不按章操作的嚴重危害認識不足。如果觀察倉位時用礦燈、手電筒等防爆照明,就可避免一起事故發生。
三、防范措施
1. 加強對職工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
2. 嚴格煤礦地面煤倉瓦斯檢查制度和監測預報制度,完善煤倉儲存管理制度,使煤倉管理處于透明狀態。
3.杜絕習慣性違章,必須按規定查看煤倉儲在量。
四、點評
煤礦地面外廣場煤倉內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是罕見的,這充分說明了安全工作在我們企業的各個班組、各個崗位、各個生產環節都不容有絲毫的疏忽大意和違章行為發生,任何疏忽大意和違章行為都有可能引發事故。安全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安全生產警鐘必須時刻長鳴。這起事故的發生,教訓非常深刻,常言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大家應當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嚴把各自崗位的安全關。
蔣昌明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