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制
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的編制
【規程條文】第九十六條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須編制作業規程。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或者補充安全措施。
【執行說明】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必須按采區設計和采煤工作面設計的要求編制,其內容應包括:
(一)采煤工作面范圍內外及其上下的采掘情況及其影響。
(二)采煤工作面地質、煤層賦存情況:煤層的結構、厚度、傾角、硬度、品種、生產能力,地質構造及水文地質,頂底板巖層的性質、結構、層理、節理、強度及頂板分類,煤層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險性,自然發火傾向性,煤塵爆炸性,沖擊地壓危險性等。
(三)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藝流程:采高的確定,落煤方式、裝煤及運煤方式、支護型式的選擇,進回風巷道的布置方式等,工作面設備布置示意圖,采煤工作面備用材料型號、規格、數量。
(四)頂板管理方法:工作面支護與頂板管理圖(包括采煤工作面支架、特殊支架的結構、規格和支護間距,放頂步距,最小控頂距和最大控頂距,上下缺口,上下出口的支護結構、規格),初次放頂措施,初次來壓、周期來壓和末采階段特殊支護措施;分層開采時人工假頂或再生頂板管理,回柱方法、工藝及支護材料復用的規定,上下順槽支架的回撤以及距工作面滯后距離的規定等。
(五)采煤工作面的通風方式、風量、風速、通風設施、通風監測儀表的布置等通風系統圖。
(六)煤炭、材料運輸的設備型號及其系統(包括分階段煤倉或采區煤倉的容量)。
(七)供電設施、電纜設備負荷及供電系統圖。
(八)灑水、注水、灌漿、充填、壓風等管路系統圖。
(九)安全監測監控、通信與人員位置監測、照明設施及其布置圖。
(十一)勞動組織及正規循環圖表。
(十二)采煤工作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十三)避災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