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屯煤礦經營管理科材料定額管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第一條 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勞動法律法規及本礦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
第二條 負責全礦材料管理制度的制訂、監督及執行。
第三條 負責全礦物資消耗月度、季度、年度報表的統計及上報工作。
第四條 負責全礦材料定額的測評、編制。
第五條 負責各單位每月材料費用的統計、計算和考核,材料定額資料的分析、整理歸檔工作。
第六條 負責全礦月度百分制考核物資管理部分,并嚴格落實獎懲。
第七條 負責全礦下屬單位庫房、及作業現場物料管理的規范監督。
第八條 協助經營管理科科長搞好全礦經營管理辦法的制定、考核,做到制定合理、全面;考核嚴格、公正;管理科學、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