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鉆眼工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掘進鉆眼工必須進行職業健康操作知識培訓和學習,經過考試合格取得職業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2、明確操作過程中的職業危害。
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只要有:
(1)掘進鉆眼過程中產生的煤塵或巖塵。
(2)設備運轉或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噪聲。
3、掌握本崗位職業危害因素的規定限值。
作業場所的噪聲,不應超過85dB(A)。大于85dB(A)時,需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時,還應采區降低作業場所噪聲的措施。粉塵濃度限值見下表:
粉塵種類 |
游離SiO2含量(%) |
呼吸性粉塵濃度(mg/m3) |
煤塵 |
≤5 |
5.0 |
巖塵 |
5~10 |
2.5 |
10~30 |
1.0 |
|
30~50 |
0.5 |
|
≥50 |
0.2 |
粉塵濃度超過規定時,必須采取降低作業場所粉塵濃度的措施。
4、掌握發生職業健康危害事故時應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識。
5、現場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1)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必需設有公告和警示標識,標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進入現場作業前必須佩戴完好職業防護用品。如:靜音耳塞、防塵口罩、防護目鏡等。
(3)掘進鉆眼時必須堅持濕式鉆眼。在遇水膨脹的巖層中掘進不能采用濕式鉆眼時,可采用干式鉆眼,但必須采取防塵措施,并使用個體防塵防護用品。
(4)采用風鉆鉆眼時,施工地點及回風流中粉塵濃度超過上表規定時,立即采取降低粉塵濃度的措施。
(5)掘進施工期間局部通風機應正常運轉,工作面風量達到規程規定要求,風筒口距離工作面不得超過5m。
(6)鉆眼過程中,出現粉塵飛揚時停止鉆進,檢查水管是否有水,鉆頭、鉆桿中心孔是否暢通,否則,必須處理后再鉆眼。
(7)加強綜合防塵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鉆眼過程中,在巷道內安設兩道凈化噴霧,并及時灑水沖塵,防止粉塵堆積。
(8)現場作業時發現耙裝機、膠帶輸送機、風鉆等聲音超過85dB(A)時,立即停止作業并通知跟班領導,檢查設備運轉情況,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9)下班前清掃沖洗責任范圍內煤塵,做好現場文明生產。
(10)下班后,檢查職業健康防護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換,否則不得進行下班作業。
6、獎罰規定:對于違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的職工,安監人員、生產管理人員有權立即制止,并視情節輕重對其責任人進行警示教育或罰款處理。
7、職業危害事故處理:一旦發生職業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8、本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維護注意事項
(1)進入工作地點前應檢查風筒風量是否達到施工要求,風筒距工作面距離不得超過5m。
(2)鉆研前應準備好使用的鉆具,水針孔要正,出水孔是否暢通、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強化設備潤滑,保證工作時噪音降低到最小。
(3)供水管接送至掘進工作面,保證防塵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將風水管理連接好鉆具準備鉆眼時佩戴好職業防護用品。如:靜音耳塞、防塵口罩、防護目鏡等。
(5)開鉆時要先給水后給風;鉆眼過程中,給水量不宜過大或過小,要均勻適當。更換鉆桿或施工完畢時,要先關風,后關水。
(6)鉆眼過程中要時刻注意,施工期間通風量是否符合規定,施工地點噪音是否超過規定,否則及時通知跟班隊長及時處理。
(6)施工完畢后檢查鉆具水針、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掃沖洗責任范圍內煤塵。
(7)下班后,檢查職業健康防護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處進行及時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