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財務科職能明細規定
財務科職能明細規定
(1)現金出納、保管。
(2)支票、匯票事務。
(3)業務銀行關聯事務。
(4)賬、票、收據的管理。
(5)總賬、分賬、記賬。
(6)編制記賬核算,日、月報表。
(7)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平衡。
(8)編制月度預算及預算控制。
(9)編制年度決算。
(10)編制年度經營計劃。
(11)會計日常核算。
(12)月度核算。
(13)固定資產臺賬管理。固定資產報廢記錄。
(14)財務報表分析。
(15)經營分析比較及經營資料統計與分析。
(16)組織經濟活動分析,并考核經濟活動分析質量。
(17)制定財務規章制度、內控制度并及時研究調整。
(18)規定權限審簽后的票據支出。
(19)納稅等相關手續。
(20)內部監察相應財務制度的執行。
(21)成本管理。
(22)參與物資招標、工程招標、煤價調研,審定廢舊物資處理、設備報廢等內部監督活動。
(23)研究國家稅費優惠政策,做好稅費減免工作。
(24)對質保金支付的把關。
(25)對合同或協議中規定與付款的把關。
(26)對集團公司規定的財務制度的監督執行。
(27)對煤炭銷售制度及價格的監督執行。
(28)承兌資質的調查與落實。
(29)材料費用的考核。
(30)參與各類消耗定額的制定與完善。
(31)其他相關職能工作的處理。